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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時間:2023-02-27 11:08:1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5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yè)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發(fā)證機關:_________

        資質專業(yè)及等級: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

        6.標準規(guī)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guī)范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jié)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zhí),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yè)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yè)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xù)(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guī)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xù)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tǒng)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tǒng)籌安排、協(xié)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fā)包人、監(jiān)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lián)系,協(xié)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

        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lián)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yè)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規(guī)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zhí)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huán)保、消防、環(huán)衛(wèi)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xié)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tǒng)一規(guī)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qū)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fā)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yè)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yè)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yè),在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事故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fā)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guī)格、型號不

        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fā)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guī)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xù)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yè)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fā)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fā)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fā)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

        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fā)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fā)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fā)包的勞務作業(yè)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fā)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fā)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yè),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fā)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fā)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yè)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fā)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fā)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

        項索賠事件持續(xù)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fā)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guī)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fā)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xù),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yè)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xié)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發(fā)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y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yè)中發(fā)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fā)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yè)中發(fā)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 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fā)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xié)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fā)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yè)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zhí)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zhí)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并送備案后生效。

        35.補充條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

        發(fā)包人(全稱):都昌縣源生環(huán)?萍加邢薰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fā)包人、承包人經協(xié)商一致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tǒng)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上述內容及合同范圍內裝修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4.裝修工程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qū)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1 年。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fā)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修金扣除。

        2.發(fā)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3 %;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甲方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天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乙方。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雙方共同簽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xx年5月11日簽訂《臨沂市羅莊區(qū)高新區(qū)創(chuàng)新大廈內外廣告牌設計、制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xié)商,作如下補充協(xié)議:

        一、工程范圍:20xx年6月3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設計制作安裝。

        二、工期要求: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6月18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一:《高新區(qū)創(chuàng)新大廈后期加工標牌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zhí)行。施工合同補充協(xié)議六、其它:

        1、本協(xié)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zhí)行。

        2、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3、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4

        甲方: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

        乙方:呼和浩特市匯泰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裝飾工程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醫(yī)院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裝修內容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yè)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yōu)。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tǒng)、管道系統(tǒng)、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xié)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fā)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放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結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fā)生或工程項目材質、工藝發(fā)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fā)生的費用同樣有效。)

        3、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zhí)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以下簡稱《協(xié)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xié)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保l(fā)包方(簡稱甲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玻追今v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常邪剑ê喎Q乙方):《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yè)資質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fā)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矗曳今v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担鐣O(jiān)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jiān)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guī)定資格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jiān)理。

       。叮偙O(jiān)理工程師: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監(jiān)理總負責人。

       。罚O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福こ淘靸r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梗こ藤|量監(jiān)督部門:電力工業(yè)部、電業(yè)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暫行規(guī)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

       。保埃こ蹋骸秴f(xié)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保保贤瑑r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保玻洕С觯涸谑┕ぶ邪l(fā)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保常M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保矗て冢杭滓译p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guī)定,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fā)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玻埃豢煽沽Γ阂驊(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玻玻|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玻常畢f(xié)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xié)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保贤募芑ソ忉,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ǎ保秴f(xié)議條款》;

        (2)《合同條件》;

       。ǎ常┣⑸、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等文書;

       。ǎ矗┱袠顺邪こ痰闹袠送ㄖ獣⑼稑藭驼袠宋募;

       。ǎ担┕こ塘壳鍐位虼_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guī)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ǎ罚嫵珊贤徊糠值钠渌募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實行社會監(jiān)理的,可先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玻m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電力工業(yè)部規(guī)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yè)規(guī)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guī)。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guī)范和電力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國家、電力行業(yè)沒有相應的標準、規(guī)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yè)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guī)范。甲方應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

       。矗畤鴥葲]有相應的標準、規(guī)范時,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應報請電力行業(yè)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guī)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guī)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保追皆陂_工日期之前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玻追讲荒馨吹谒臈l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常追綄D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担曳轿慈缂s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叮曳桨l(fā)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fā)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保追饺蚊v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ǎ玻┘追酱淼闹噶、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fā)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zhí)行。因指令錯誤所發(fā)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jiān)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jiān)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偙O(jiān)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zhí)行職務。

       。常追酱砗涂偙O(jiān)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保曳饺蚊v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ǎ保┮曳降囊、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fā)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lián)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xù)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和《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ǎ保┺k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xié)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ǎ常╅_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yǎng),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ǎ矗┫蛞曳教峁┦┕龅氐墓こ痰刭|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xù),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xié)議。

       。ǎ叮⿲⑺疁庶c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ǎ罚┙M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ǎ福﹨f(xié)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ǎ梗┌凑蘸贤啊笆┕ぞC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ǎ保埃﹨f(xié)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yè)相互交叉作業(yè)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玻追轿窗春贤s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常追綄⑸鲜瞿稠椆ぷ魑幸曳酵瓿桑瑧袚l(fā)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保曳桨凑铡督ㄔO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和《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tǒng)計報表。

       。ǎ常┌垂こ绦枰O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wèi),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ǎ矗┌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ǎ担┎扇∮行Т胧⿲嵤┑胤秸陀嘘P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huán)境保護的管理規(guī)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huán)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ǎ叮┮芽⒐すこ淘诮桓都追街,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fā)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fā)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ǎ罚┌春贤囊笞龊檬┕がF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ǎ福┍WC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fā)的規(guī)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玻曳轿窗春贤s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保追皆诰喗Y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協(xié)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玻追酱韺τ谝曳教峤坏摹笆┕そM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保曳綉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常曳接捎诩追皆蛞笱悠陂_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保追酱碓诖_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xù)施工。

       。玻追酱砦丛诩s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常畷和J┕こ鲇诜且曳皆,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保畬σ韵虑闆r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ǎ保┕こ塘孔兓蛟O計變更;

       。ǎ玻┮恢軆,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ǎ常┖贤屑s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玻曳皆谝陨锨闆r發(fā)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保┕ぶ行枰崆翱⒐ぃp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疤崆翱⒐f(xié)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ǎ保┨崆暗臅r間;

       。ǎ玻┮曳讲扇〉内s工措施;

       。ǎ常┘追綖橼s工提供的條件;

       。ǎ矗┶s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ǎ担┨崆翱⒐な找娴姆窒。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xié)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fā)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玻陨蠙z查合格后,又發(fā)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常陨蠙z查檢驗應執(zhí)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guī)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fā)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保こ藤|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guī)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fā)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常捎谠O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矗p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玻こ叹邆涓采w、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guī)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guī)程等規(guī)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zhí)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玻曳皆诜植吭囘\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fā)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常植吭囘\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矗捎谝曳皆蛟囘\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担追酱砦磪⒓臃植吭囘\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xù)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xù)。

       。叮浄植吭囘\合格的設備和系統(tǒng),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xù)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罚植吭囘\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xié)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福捎谠O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fā)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保畣雾椆こ獭挝还こ、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玻追酱聿荒馨磿r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常疅o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保滓译p方在簽訂《協(xié)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xié)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guī)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ǎ玻┘追酱泶_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ǎ矗┖贤s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常贤瑑r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

       。矗曳皆诘谑艞l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fā)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保追桨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玻追轿窗吹诙畻l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保曳桨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玻追皆谶M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fā)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保曳桨凑铡秴f(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fā)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保追桨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玻追酱碓谔峁┎牧、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fā)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常追焦⿷牟牧、設備與《協(xié)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guī)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ǎ保┎牧稀⒃O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ǎ玻┎牧、設備的種類、規(guī)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guī)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ǎ常┎牧系姆N類、規(guī)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ǎ矗┰O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ǎ担┑截浀攸c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ǎ叮┕⿷獢盗坎蛔悖杉追窖a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ǎ罚┕⿷獣r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fā)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guī)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叮追轿窗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guī)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保曳礁鶕秴f(xié)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guī)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玻追轿幸曳叫哆\、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xié)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常诓牧、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

       。担曳讲少彽牟牧稀⒃O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fā)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fā)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罚鶕こ绦枰,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fā)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保曳綀(zhí)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按圖施工,發(fā)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fā)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常曳桨凑赵O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ǎ保┰鰷p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ǎ玻└挠嘘P工程的性質、質量、規(guī)格;

       。ǎ常└挠嘘P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ǎ矗┰黾庸こ绦枰母郊庸ぷ;

       。ǎ担└淖冇嘘P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矗蛞陨献兏鼘е碌慕洕С龊鸵曳綋p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保l(fā)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ǎ保┖贤幸延羞m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ǎ玻┖贤兄挥蓄愃朴谧兏闆r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ǎ常┖贤袥]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玻追酱碓谝曳教峤蛔兏鼉r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jiān)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jiān)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保こ叹邆淇⒐l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guī)范等規(guī)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fā)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fā)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玻讍釉囘\驗收,執(zhí)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guī)程等規(guī)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fā)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常曳絽⒓诱讍釉囘\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矗⒐と掌跒橐曳教峤弧翱⒐を炇請蟾妗敝,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担追轿窗慈缟先掌诮M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叮唇ㄔO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tǒng)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梗畽C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tǒng)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guī)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保埃阈峭两üこ毯蜕贁捣侵饕O備未按設計規(guī)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xù),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xié)議,明確各方責任。

       。保玻追酱碓谝曳教峤弧翱⒐を炇請蟾妗焙螅保疤靸葻o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玻追竭`反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保畧(zhí)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guī)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ǎ保┙ㄖこ瘫P奁冢

       、俳ㄖ铩嬛锏耐两üこ虨椋蹦,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诮ㄖ锏碾姎夤芫、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劢ㄖ锏墓、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苁彝獾纳舷滤⒌缆返裙霉こ虨椋蹦。

       。ǎ玻┌惭b工程保修期為1年。

       。ǎ常┢渌刑厥庖蟮墓こ蹋P奁谙抻杉滓译p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

       。矗|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ǎ玻┌惭b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ǎ常┯刑厥獗P抟蟮墓こ逃杉滓译p方在《協(xié)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担P挢熑危曳截撠熅S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fā)生的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fā)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fā)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叮曳降姆敌薹桨讣肮て诎吹诰艞l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xié)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chuàng)造方便條件。

       。罚诉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保滓译p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xié)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xié)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fā)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

       。ǎ保┖贤_已無法履行;

       。ǎ玻╇p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ǎ矗┲俨脵C關要求停止施工;

       。ǎ担┓ㄔ阂笸V故┕。

        第三十一條違約

       。保魏我环轿绰男泻贤x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玻`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常呛贤獬蚪K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矗蜃兏蚪獬贤挂环皆馐芙洕鷵p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ǎ玻┰谒髻r事件發(fā)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ǎ常┦芩髻r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ǎ矗┧髻r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玻芩髻r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保畧(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玻曳匠袚蜃陨戆踩胧┎涣Χ霈F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guī)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huán)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huán)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保追揭蟛捎脤@夹g、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xù),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玻曳教峁┦褂脤@夹g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矗陨习l(fā)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xié)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現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保曳娇砂赐稑藭颉秴f(xié)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fā)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玻职贤荒芙獬曳饺魏渭s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jiān)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xié)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保豢煽沽Πl(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xié)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xù)發(fā)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玻虿豢煽沽υ馐軗p失的承擔:

       。ǎ保┮淹旯こ、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ǎ玻┮曳綖榉乐埂p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fā)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ǎ常┮曳缴a、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ǎ矗┤藛T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ǎ担┮曳降氖┕C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常浭懿豢煽沽p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xié)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保追桨础秴f(xié)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常侗:蟀l(fā)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xù)發(fā)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雙方可簽訂協(xié)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玻追綉缂s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fā)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常曳綉咨票Wo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矗追綉獮橐曳郊胺职鼏挝坏某烦鎏峁┍匾獥l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担呀浻嗀浀牟牧、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保竞贤浴秴f(xié)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玻诳⒐そY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保贤緝煞,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玻北痉輸蛋础秴f(xié)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范圍

       。玻鷾蕟挝

        批準文號

        業(yè)主或主管單位

       。常_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

        4.質量等級

       。担邪绞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保贤募慕M成和解釋順序

       。ǎ保┍緟f(xié)議條款;

       。ǎ玻┍竞贤瑮l件;

       。ǎ常┣⑸蹋鹤兏让鞔_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xié)議等文書。

        (4)_________

       。ǎ担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6)_________

       。ǎ罚撸撸撸撸撸撸撸撸

       。玻敽贤募霈F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保贤募褂脻h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電力工業(yè)規(guī)章。

       。常┕な褂脟覙藴、規(guī)范和電力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常追綄D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矗曳揭笤黾訄D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叮曳桨l(fā)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fā)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保追饺蚊v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yè)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ǎ保┘追酱砜晌捎嘘P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ǎ玻┘追酱淼闹噶、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fā)出口頭指令后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撸撸撸撸唛_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

        三、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

        四、工程造價:

        單價:________m2/元,工程總面積__m2;總造價________元。

        五、工期:

        本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完成。

        六、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合格。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規(guī)范、規(guī)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jiān)督。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單位同意并發(fā)正式書面通知和甲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七、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____天內,將剩余款項一次結清。

        八、雙方責任

        乙方的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fā)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甲方的責任:未能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__________(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稱發(fā)包人)擬修建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的投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本協(xié)議書,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xié)議書中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2條所列的專用合同條款和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

       。1)協(xié)議書(包括補充協(xié)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經雙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匯集并代替了本協(xié)議書簽訂前雙方為本合同簽訂的所有協(xié)議、會談記錄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guī)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4.發(fā)包人保證按照合同規(guī)定付款并承擔合同規(guī)定的發(fā)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5.本協(xié)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分別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證或鑒證時尚需辦理公證或鑒證手續(xù)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_______份,發(fā)包人執(zhí)_______份,承包人執(zhí)_______份,其余副本由發(fā)包人分送有關單位。

        發(fā)包人(蓋章):____________承包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注:若承包人為聯(lián)合體,除責任方處,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也均應在本協(xié)議書上簽名并蓋單位公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8

        一、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guī)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fā)生,也有據可依。

        二、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甲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fā)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甲方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guī)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guī)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guī)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三、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

        2、

        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fā)出通知前_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一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fā)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四、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方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五、附則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9

        發(fā)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全稱)(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切實保證盛世尊邸住宅區(qū)(以下稱“本項目”)的施工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承包范圍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一)、由廣東建設筑藝術設計院設計的'盛世尊邸住宅小區(qū)全套圖紙,除本合同第二條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其余均屬乙方承包范圍。具體圖號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建筑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至共張圖紙。

        2、結構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共張圖張。

        3、弱電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共張圖紙。

        4、強電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共張圖紙。

        5、給排水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共張圖紙。

        6、燃氣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共張圖紙。

        7、空調通風、人防施工圖紙圖號列:_________________至至共張圖紙。

        8、會審圖紙的記錄及其圖紙存在但未提到的圖紙設計問題。

        1/11頁

        (二)、施工圖紙中未包含或不明確但屬乙方承包的工程有:_________________

        1、設計變更;

        2、本合同書附件一、二,所列明的分包工程中乙方應負責施工的工程范圍;

        (三)、因本工程為毛丕房,在施工圖中屬乙方承包范圍內,但經雙方約定免予施工的有:_________________各套套內功能分隔墻、樓地面找平層、天花大白漿面層。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

        工程名稱:建筑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備 注:

        二、工程承包范圍

        1、廣場硬化。(見圖紙,以預算單中的項目為準)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預付款到位,且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條件,開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總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依據鋼構有關驗收規(guī)范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工程總造價:大寫: ¥: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

        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 %給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發(fā)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電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內,并承擔費用,有條件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應辦理開工前的各種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

        4、有義務協(xié)調地方關系,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如有當地干擾或不法收費,應承擔責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為工地代表,聯(lián)系方式;2、嚴格按圖紙進行制作安裝。

        3、進入工地遵守甲方規(guī)章制度,承擔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完工前清理好現場。

        九、工程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fā)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后三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如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和該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一、竣工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三日內,給予確認并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三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停工或工期延誤及其損失責任。

        2、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即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

        3、發(fā)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職能部門解決。

        十三、不可抗力

        1、發(fā)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難,如雨、雪天氣,自然

        災害工期延誤。

        2、發(fā)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難,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 十四、其它條款: 十五、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該工程結算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

        發(fā)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1

        為維護和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設、施工單位及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xxx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承建各類建設工程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以下簡稱專業(yè)分包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以下簡稱勞務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簽訂施工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應當使用xxx建設廳、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及《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簽訂和備案時間

        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承發(fā)包雙方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施工合同;不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承發(fā)包雙方應當在開工前訂立施工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應當在專業(yè)工程開工前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應當在勞務作業(yè)開始前簽訂。

        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施工合同報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專業(yè)分包和勞務分包工程發(fā)包人應當在專業(yè)分包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將專業(yè)分包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報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的施工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作為確定雙方當事人權力義務關系的最終依據。

        經雙方同意補充、變更、解除施工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guī)定備案。

        四、對合同簽訂內容的有關要求

        (一)施工合同簽訂內容應符合以下要求:

        1、建設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fā)包;

        2、合同價款應與中標價一致;

        3、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部分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必須執(zhí)行工程量清單計價;

        4、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應符合《xxx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或定額計價方式,一個工程項目不能同時使用兩種計價方式,不得采取“一口價”或“平米造價”方式確定工程價款;

        5、應明確預付工程款為工程造價的25%~30%,及明確的預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應明確根據每月確定的合格工程計量結果,應明確工程進度款為工程價款80%~90%。

        7、應有明確的針對工程施工中發(fā)生變更時的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價格的,應明確包含的風險范圍、風險系數(或風險金額)及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9、采用定額計價的,有關費率應明確約定并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不得低于下限;

        10、應明確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支付方式、數額;應明確建設單位在接到竣工結算文件之日起50日內完成竣工結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項;

        11、對于工期提前或延誤應有明確的獎懲約定,應符合公平公正、對等原則;

        12、實行履約擔保的,應明確履約擔保的數額,一般不低于工程造價的10%,政府投資工程應實行履約擔保;

        13、采用可調價格的,應明確約定各種可調因素及材料價差的調整方法;

        14、爭議的解決方式,可先由有管轄權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選擇仲裁或提起訴訟中的一種解決方式解決,并應明確約定調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15、對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應符合《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應明確保證金的.數額,一般為工程造價的5%;應明確保證金的返還時限,保修期限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

        16、安全有關條款應在補充條款中約定,并明確以下事項:

       、艖鞔_約定安全生產費,并不得低于有關標準;

       、茟鞔_施工單位應將安全生產費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安全費用,不挪作他用;

       、菓鞔_施工單位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huán)境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

        ⑷應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確定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撥款約定將安全生產費用單獨劃撥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專項資金帳戶;

        17、應明確工程是否允許分包,如允許分包應在合同中明確分包的單位及所承攬的分包工程;

        18、農民工工資支付條款應在補充條款中約定,在合同中應明確以下事項:

       、艑嵭修r民工工資月結季清制度。建筑業(yè)企業(yè)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使用全省統(tǒng)一的勞動合同文本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建筑業(yè)承包企業(yè)應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每季度末結清農民工剩余應得的工資,不得以工程款未結算、工程質量糾紛等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茖嵭修r民工工資發(fā)放監(jiān)督制度。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對所轄區(qū)域內建設工程的農民工工資發(fā)放情況進行監(jiān)督?偝邪髽I(yè)、勞務分包企業(yè)必須將工資直接發(fā)放到農民工本人。每月建筑業(yè)承包企業(yè)應將農民工本人簽字的工資支付表上報至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資支付表應由建設單位、總承包企業(yè)審核確認后簽章。

       、菍嵭邢劝l(fā)工資后結算制度。建設單位在編制概算時應測算人工費所占比例,測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價款的10%。支付工程進度款時,建設單位按比例暫扣相應的人工費,專款專用,待監(jiān)督上月農民工工資已足額支付后撥付。在完成竣工結算審核后,經確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后撥付其剩余工程款。

       。ǘ⿲I(yè)分包合同簽訂內容參照施工合同

       。ㄈ﹦趧辗职贤炗唭热輵弦韵乱螅

        1、勞務分包施工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

        2、應明確勞務報酬的結算、支付方式、數額、時限;

        3、應明確違約責任的約定;

        4、爭議的解決方式,可先由有管轄權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選擇仲裁或提起訴訟中的一種解決方式解決;

        5、應明確質量缺陷的鑒定部門及解決方法;

        6、農民工工資支付參照施工合同有關要求。

        五、備案合同應提供的資料

       。ㄒ唬┦┕ず贤瑐浒笗r,應提供以下資料:

        1、招標投標的工程,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

        2、工程定額測定費已足額上繳;

        3、不招標的工程,承包方的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發(fā)包方的相應證件;

        4、不招標的工程,工程量清單和報價單或預算書;

        5、擔保合同;

        6、建設單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單位不進行勞務分包的工程,施工單位應出示勞動合同并辦理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

       。ǘ⿲I(yè)分包合同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單位同意分包的書面材料;

        2、工程量清單和報價單或預算書。

        3、合同雙方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質量保修書;

        6、專業(yè)分包施工單位不進行勞務分包的,應出示勞動合同并辦理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

        (三)勞務分包合同備案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雙方的資質證書;

        2、雙方營業(yè)執(zhí)照;

        3、施工合同或專業(yè)分包合同。

        六、招標文件中應明確的合同事項

        (一)工程預付款的比例和撥付時間;

       。ǘ┕こ踢M度款的撥付計劃及計算方法;

       。ㄈ┙Y算款的撥付時間和結算方式;

       。ㄋ模┧髻r的程序;

       。ㄎ澹┻`約責任;

       。┵|量保證金扣除比例與年限;

       。ㄆ撸┞募s擔保;

        以上條款應符合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

        七、受理與備案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合同備案后,辦結時限為5日;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須在備案合同上加蓋公章及騎縫章;

        3、備案合同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保管3年;

        4、對于已備案合同,合同當事人及有權部門可以查詢,查詢時應提交相應資料。其他情況不予受理;

        5、建設、施工單位是否及時備案合同將記入信用檔案。

        八、監(jiān)督管理

       。ㄒ唬⿲ㄔO或施工單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xxx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和《xxx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1、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招投標與結算中不執(zhí)行有關計價依據的;

        2、建設單位不按有關規(guī)定支付預付工程款和工程進度款的;

        3、建設單位未按時限完成竣工結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的;

        4、有建筑業(yè)總承包、專業(yè)承包企業(yè)直接雇用農民工,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只簽訂勞動合同不辦理養(yǎng)老、失業(yè)、醫(yī)療、工傷保險,或只與“包工頭”簽訂勞動合同等違法分包行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合同備案:

        1、簽訂合同的主體不合法;

        2、應當實行招投標的工程未招標的;

        3、施工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內容相背離的;

        4、提供的備案資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簽訂內容有關要求的;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2

        承包人(甲方):地址:勞務分包人

        (乙方):地址:風險提示:嚴格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承包方與勞務分包方應當嚴格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避免一旦發(fā)生工期、質量問題,由于未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或雖然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但合同約定不明確,施工企業(yè)就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務分包人合法運作必須包含兩種形式:

        一是與有勞務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即勞務分包人(總承包企業(yè)或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建立勞務分包合同關系;

        二是與特定地區(qū)若干經過崗前培訓的自然人中的每一個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為確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順利完工,根據施工安排,甲方將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民法典》、《建筑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總工期為: 共________個日歷天。

        三、工程造價

        1、工程實際造價按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簽證的實際完成的且經業(yè)主、監(jiān)理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單價計算。

        2、本工程造價單項價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氣變化、市場價格、職工生活費用增加、甲方相關工程施工進度、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xié)商解決(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單價: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結算

        1、施工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當月計量總額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進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總造價的5%轉為質量保證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時均應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費用;甲方向乙方開據的罰款票據金額;合同規(guī)定扣除的其他款項。

        2、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撥付時,乙方應將上期撥付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同時將上月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復印一份交到甲方財務部門。

        3、工程竣工結算以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為依據,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監(jiān)理、業(yè)主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工程部門復核認可的工程數量結算。

        4、本質量保證金的比例為結算工程總造價的5%。缺陷責任期為甲方交工證書簽發(fā)之日起_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為行缺陷責任期滿之日算起_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或保修期內發(fā)生質量問題進行處理的費用從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設備的供應

        1、凡甲方統(tǒng)一采購的特殊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購,一經發(fā)現自行采購將按所列單價的_______倍進行處罰,且自購材料設備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嚴禁將材料出售。乙方超過計劃使用材料設備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執(zhí)行期間市場最高價的______%對乙方加收資金占用費、采購保管費、補材料差價等費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應材料,一經甲方發(fā)現將按合同執(zhí)行期間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2、水電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利用甲方供電的,電費按______元度收取,用電數量為正常消耗量加損耗量。

        六、施工圖紙

        1、甲方在開工前5天內,向乙方提供一套復印的施工圖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說明、技術交底和有關材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正式開工前由乙方會同甲方共同審閱,施工中如有疑問及時向甲方專業(yè)工程師請示,由甲方專業(yè)工程師負責解釋。

        3、非經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交底,不能作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據。

        4、變更設計按甲方專業(yè)工程師書面提供的變更設計文件為準。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自行繪制的施工用圖紙,必須報請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設備。

        2、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并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jiān)督。

        3、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jiān)督,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有時有權發(fā)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權對乙方開具罰款票據。4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會同監(jiān)理進行檢查驗收。

        5、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計量支付手續(xù),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編制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2、服從甲方、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工程業(yè)主、監(jiān)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規(guī)定。

        3、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huán)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4、乙方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件才允許上崗,不得無證作業(yè)。

        5、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

        6、及時發(fā)放所雇傭民工的工資,嚴禁拖欠民工工資

        7、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負責工程的缺陷修復。風險提示:勞務分包人資質

        必須嚴格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主要是審核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的真實性、有效性、是否與承接的任務等級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關證書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并加蓋對方套紅印章留存。

        承包方一旦沒有嚴格審核分包人資質,將工程分包給沒有資質的.分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超越資質等級的,造成合同無效情形,甚至給承包單位造成額外損失。

        九、勞務分包人資質

        1、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質專業(yè)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文件、現行技術規(guī)范及相關工程施工規(guī)范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專業(yè)工程師和監(jiān)理工程師的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術規(guī)范檢查驗收,工程質量保證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達到95%以上,并達到甲方項目質量計劃的質量目標。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若返工后仍達不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十

        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yè)關于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yè)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處理及一切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專業(yè)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段內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設備、機械、安全標志的完好情況,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安全警戒標志和看守。同時做好勞動保護保證措施及相應工程項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一旦發(fā)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機構,甲方代表應按規(guī)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十

        二、工程轉包與分包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若乙方違反這一規(guī)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十

        三、違約責任

        1、因甲方責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合同工期順延。

        2、因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罰款,不再支付給乙方,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十

        四、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并根據實際和需要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代表人:聯(lián)系方式: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聯(lián)系方式: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3

        甲方:xxxx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xxx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xxxx、xxxx、xxxx

        3、工程性質:以獎代補

        4、工程范圍:xxx公里(以交通局驗收里程為準)。

        5、工程承包標準:xxx萬元/公里。

        6、工程技術標準:以現有道路為基礎,不高挖深填,路基改造xxx米,特殊路段需要降低標準時,必須事先報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路面厚度為20厘米,強度為C25。每200米必須加設錯車道(錯車道有效路面寬不低于5米,長不低于20米)。根據設計要求埋置涵洞、安砌擋土墻等人工構造物。

        第二條:合同工程于20xx年5月__日開工,工期240天,乙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開工,按時完工。

        第三條:本工程屬全額墊資包干工程。乙方不因自身原因造成應滿足通暢工程的有關技術要求;水泥砼路面寬度不小于工程量的增加、物價、材料、人工等價格上漲而提出調價,所提出的一切要求甲方概不受理。如因人為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由甲、乙雙方到現場確認后協(xié)商解決。一切機械設備、工具、材料、水泥、民爆物資及其他一切開支,均由乙方全額墊資解決,中途不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項目所在行政村只負責解決工程占地,聯(lián)系砂石料場,解決與工程有關的.各種矛盾糾紛,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

        第五條:工程價款結算

        l、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縣交通局提出驗收申請,甲方會同交通技術主管部門、項目所在行政村在三十天之內共同驗收。

        2、工程驗收合格,乙方在做好工程竣工和相關資料的前提下,甲方積極協(xié)助乙方到縣交通局撥付交通部門所承擔的工程款項,結算時間及標準以縣交通局下達指標、計劃及通知為準;配套部分資金甲方以審計結算金額于20xx年2月前到相關部門協(xié)助乙方辦理結清。

        3、工程沒有竣工完成,甲方不協(xié)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工程資金結算手續(xù)。

        4、xxxx生產道路按交通部門設計1。5公里范圍內施工,經交通技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甲方于20xx年2月前協(xié)助乙方到相關部門結清。

        第六條:質量要求、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圖紙和技術要求規(guī)范施工,做到線形規(guī)范,路面平整,強度達標,排水暢通。不得自行其事偷工減料,否則,造成返工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遵守當地風俗習慣,不準違法亂紀,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高度注意安全,必須辦好施工人員安全保險及其他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按規(guī)定保管、使用危爆物質,不準隨意買賣。凡在施工合同期內出現傷亡事故(包括他人意外傷亡)及其它一切損失,一律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4、工程驗收結算時扣合同金額5%的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驗收合格后一年內付清。

        以上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交通主管部門、項目所在行政村各執(zhí)一份,各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4

        建設單位(甲方):

        住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審查單位(乙方):

        住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審查事宜,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萬元

        1.5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資質等級:____

        1.6勘察單位:________________,資質等級:____

        二、施工圖審查依據

        2.1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規(guī)范:________。

        2.2建設項目批準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圖審查范圍

        3.1施工圖審查范圍: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圖審查內容

        4.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4.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4.3是否符合安全、消防、節(jié)能、環(huán)保、抗震、人防、衛(wèi)生、無障礙設計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

        4.4勘察設計企業(yè)和注冊執(zhí)業(yè)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guī)定在施工圖上加蓋圖章和簽字。

        4.5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規(guī)劃批準文件和初步設計審批文件的要求,是否達到______規(guī)定的深度要求。

        4.6是否損害公眾利益。

        4.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履行期限

        5.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資料和文件

        6.1施工圖設計圖紙文件。

        6.2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書。

        6.3結構計算書、建筑節(jié)能計算書。

        6.4計劃批文有效復印件。

        6.5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有效復印件。

        6.6建設選址意見書有效復印件。

        6.7消防(環(huán)境)審查意見有效復印件。

        6.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施工圖審查周期、審查結果

        7.1乙方在收到審查資料后__個工作日內(甲方答復和施工圖設計整改時限不計算在內)完成審查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說明施工圖審查合格或不合格意見的書面審查報告。

        7.2審查成果

        7.2.1審查合格的,乙方應在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專用章,同時向甲方提交審查報告。

        7.2.2審查不合格的,乙方向甲方提交審查報告和書面整改意見。在__個工作日內,由勘察、設計單位修改,經甲方同意后交乙方復審,直到審查合格為止。

        7.2.3甲方或勘察設計單位對乙方做出的審查結論有重大分歧時,由甲方委托具有審查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復查。復查結果與原結論一致的,復查費用由申請復查方承擔,復查結果與原結論不一致的,復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仍有異議,按照本合同第四百七十二條執(zhí)行。

        八、施工圖審查費用及支付

        8.1審查費用

        8.1.1審查費用總計:小寫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人民幣____(含稅/不含稅)。

        8.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______款規(guī)定執(zhí)行:

        8.2.1一次性支付:乙方按約定完成審查成果并提交審查報告后____日內,甲方支付審查費用。

        8.2.2分期支付:

        8.2.2.1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審查費總額的____%,計人民幣元。

        8.2.2.2(進度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2.3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并出具審查報告,甲方付清施工圖審查費的余額,計人民幣元。

        8.3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1按合同約定內容、約定時間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

        9.1.2因變更審查項目、規(guī)模、條件等原因造成審查工作返工的,雙方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

        9.1.3甲方指派______出任其代表,全面負責與乙方的聯(lián)系,及時處理施工圖審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9.1.4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審查費用。

        9.1.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

        9.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2.1按合同約定及時完成施工圖審查,并向甲方提交審查報告書。

        9.2.2對施工圖審查工作負責,承擔審查責任。乙方對審查結論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建設工程經乙方施工圖審查后因勘察設計原因發(fā)生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3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或在本合同的目的之外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文件。

        9.2.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

        十、保密

        10.1乙方應保護甲方或設計單位的知識產權。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泄露甲方提交資料或將甲方提交資料用于與本項目無關的其它任何事項。

        十一、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zhàn)爭、罷工、恐怖活動等社會事件。

        11.2雙方或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____小時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其后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約責任

        12.1.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當乙方已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甲方按施工圖審查費的.__%(實際工作量未超過一半時),或____%(實際工作量超過一半時)向乙方支付施工圖審查費。

        12.1.2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施工圖審查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

        12.1.3甲方遲延提交合同約定的文件資料的,乙方順延交付工作成果的時間。

        12.1.4其它:______________。

        12.2乙方違約責任

        12.2.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或經甲方同意支付全部審查費__%的違約金。。

        12.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交付施工圖審查報告,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全部審查費____%的違約金。

        12.2.3甲方使用經審查合格后的設計文件發(fā)生工程設計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

        12.2.4乙方對外泄露甲方或設計單位的有關資料、技術秘密,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或支付全部審查費______%違約金。

        12.2.5其它: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變更、解除

        13.1本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應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

        13.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解除合同,應向對方發(fā)出書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各方在合同解除前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13.2.1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轉委托的。

        13.2.2乙方審查報告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拒不整改的。

        13.2.3乙方延誤交付審查報告超過______天。

        13.2.4給對方造成損失拒不賠償的。

        13.2.5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審查費超過應付金額__%以上,經乙方書面催告后____日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3.3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方式解決:

        14.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________仲裁規(guī)則在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雙方都應執(zhí)行。

        14.2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3因關聯(lián)交易合同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領導機構裁決。

        十五、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本項目施工圖審查人):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

        十六、合同效力及其它約定

        1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16.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以下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6.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5

        發(fā)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guī)模及結構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價款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文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含義

        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保修責任,并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fā)包人承諾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并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本合同生效。

        發(fā)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fā)包與承包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訂。招投標工程的專用條款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1.3 發(fā)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執(zhí)行本工程投資計劃的當事人,或其他指定負責管理本工程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讓人(除經承包人同意外)。

        1.4 承包人:指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建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讓人(除經發(fā)包人同意外)。

        1.5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建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7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應等級執(zhí)業(yè)資格或崗位職務的工程管理人員,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8 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承擔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的單位。

        1.11 永久工程:指根據本合同約定應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設備。

        1.12 臨時工程:指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臨時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裝備。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指二者之一。

        1.14 設備: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機械、儀器、裝置。

        1.15 承包人裝備:指屬承包人所有(或租賃)的,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機械、器具或物品。

        1.16 發(fā)包人提供裝備:指根據本合同約定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為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機械、器具或物品。

        1.17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應得到的價款。招標工程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非招標工程指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確認的工程報價。

        1.18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fā)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9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fā)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20 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2 實際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日期。

        1.23 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從開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數。

        1.24 實際工期:指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從開工日期至實際竣工日期的天數。

        1.25 圖紙:指由發(fā)包人按本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其他性質類似的技術資料。

        1.26 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合同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工程量清單:指根據有關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圖紙等列出的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

        1.28 書面形式:指合同、協(xié)議、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9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0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31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3 法定節(jié)假日:指每個星期六、星期天及國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組成合同的各個文件應該是一個整體,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招投標工程);

       。3)投標書及其附件(適用招投標工程);

       。4)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適用非招投標工程);

       。5)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文件;

        (11)發(fā)包人和(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解決,或由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4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適用標準、規(guī)范

        4.1 本工程的材料、設備、施工作業(yè)必須符合現行國家、行業(yè)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國家、行業(yè)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guī)范存在不一致時,發(fā)、承包人根據標準/規(guī)范的適用范圍和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選用的標準/規(guī)范名稱。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選用的標準/規(guī)范。

        4.2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guī)范的,由發(fā)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fā)包人認可后執(zhí)行。發(fā)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5.圖紙

        5.1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套數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zhí)讛档,發(fā)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5.2 發(fā)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5.3 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發(fā)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圖紙、需要的時間和理由,說明由于圖紙?zhí)峁┭诱`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因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4 當工程師認為需要時,承包人應提交臨時工程的設計圖紙2份,供工程師批準或備查。

        5.5 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fā)出為滿足本工程的正確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所需的補充圖紙和技術資料,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

        6.通知與送達

        6.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單位或個人發(fā)出或發(fā)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應是書面的,收件方應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不應拒收、無理扣壓或拖延。

        6.2 根據本合同條款由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發(fā)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書、通知、批準書、批準函、指令均應發(fā)送或派專人送達承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 根據本合同條款由承包人發(fā)給發(fā)包人的一切通知、請求均應發(fā)送或派專人送達發(fā)包人或工程師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書面文書后拒絕簽收,致使通知或書面文書送達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選擇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也可以選擇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同時保存好送達證據。

        三、發(fā)包人和承包人

        7.發(fā)包人

        7.1 發(fā)包人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標準/規(guī)范、圖紙、材料、設備、裝備及其他資料和施工條件。

        7.2 發(fā)包人應當在本工程開工前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xù)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xiāng)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yè)等的申請批準手續(xù)(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組織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xié)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發(fā)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3 發(fā)包人可以將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具體委托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7.4 發(fā)包人未能履行7.2款約定的各項工作,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8.承包人

        8.1 承包人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精心組織施工,按時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承包人應提供所需的全部管理、勞力、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訂明或合理地推斷為進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種事物。

        8.2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fā)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yè)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工程用款計劃;

       。3)負責施工場地安全保衛(wèi)工作,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護設施;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fā)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5)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有關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huán)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發(fā)包人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發(fā)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如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護措施,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應承擔相應費用;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項工作,造成發(fā)包人損失的,承包人應賠償發(fā)包人有關損失。

        四、工程管理人員

        9.工程師

        9.1 發(fā)包人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工程師,將工程師的姓名、職權通知承包人。實行監(jiān)理的工程,發(fā)包人應在開工前將監(jiān)理單位的名稱、監(jiān)理內容、職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發(fā)包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須通過工程師發(fā)出。發(fā)包人如需更換工程師,應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9.2 工程師可以行使合同中規(guī)定或必然隱含的應屬于工程師的權力,如果發(fā)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fā)包人批準。除合同明確說明外,工程師無權修改合同,亦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發(fā)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權力與義務。工程師在履行和行使其職權時,其任何行為或遺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任何職責和義務。

        9.3 工程師行使下列權力時,應先取得發(fā)包人的批準:

       。1)發(fā)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向設計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議且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誤工期;

        (3)對本工程任何形式、數量、質量、價款和內容上的變動;

        (4)對合同約定的承包人職責和義務進行變更;

       。5)提出或批準索賠;

       。6)簽發(fā)支付證書;

        (7)合同條款中明確約定應取得發(fā)包人批準的其他權力;

        (8)專用條款中明確的其他須經發(fā)包人批準的權力。

        但是,當工程師行使上述需由發(fā)包人批準的權力時,應視為發(fā)包人已予批準。

        9.4 當工程師認為出現了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威脅和立即影響工程安危的緊急情況,且不可能在事前把情況報告給發(fā)包人時,在不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職責和任務的情況下,工程師可先行行使9.3款中的權力,并應在事后24小時內向發(fā)包人作出書面報告。

        9.5 工程師可隨時將其任何職責和權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師代表(按有關規(guī)定或發(fā)包人指定必須由工程師親自履行的職權不得轉授),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將有關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該項授權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師代表對工程師負責,履行和行使工程師授予的職責和權力。工程師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職權,視同工程師。

        9.6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fā)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fā)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fā)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fā)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fā)出任何指令。

        9.7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緊急情況下,工程師可發(fā)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zhí)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fā)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應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逾期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xù)執(zhí)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zhí)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xù)執(zhí)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zhí)行。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9.8 因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者因工程師失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本款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fā)出的指令、通知。

        9.9 工程師在履行合同和行使職權或處理涉及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項時,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如發(fā)現有不當之處,應進行修正。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4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10.項目經理

        10.1 承包人應任命項目經理,并授權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權力和義務。項目經理由承包人提出,經發(fā)包人同意,其姓名、職務應在專用條款內明確。承包人還應在開工前將項目經理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給工程師。

        10.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fā)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發(fā)出,接收人在回執(zhí)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0.3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報發(fā)包人同意。后任繼續(xù)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未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銷項目經理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員。

        10.4 發(fā)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xié)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10.5 項目經理按發(fā)包人和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師發(fā)出的指令合理組織施工。在發(fā)生緊急情況且無法與工程師聯(lián)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fā)包人或第三人,由發(fā)包人承擔費用,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五、分包

        12.分包

        12.1 施工分包分為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

        12.2 承包人將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程進行專業(yè)分包,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商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承包人擬進行專業(yè)分包的工程在專用條款沒有約定的,應事先報經工程師審查,取得發(fā)包人批準,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的規(guī)定。非經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專業(yè)分包。

        12.3 承包人沒有承擔某專業(yè)工程的承建資質,承包人必須根據12.2款的約定將該專業(yè)工程進行分包,分包人必須具備承建該類工程的資質條件。

        12.4 承包人進行勞務作業(yè)分包必須使用有相關資質的企業(yè),并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勞務分包企業(yè)完成的工作量及時支付勞務費用。承包企業(yè)應對勞務分包企業(yè)的用工情況和工資支付進行監(jiān)督,并對本工程發(fā)生的勞務糾紛承擔連帶責任。

        12.5 承包人按規(guī)定分包工程,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承包人將其承包范圍內的部分工程進行分包,不解除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標準采購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約定,但應報工程師備案,工程師有權對此進行審查。

        12.6 承包人有義務依據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提供已分包或擬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相關資料。

        12.7 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或過失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fā)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12.8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發(fā)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應禁止分包人將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2.9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發(fā)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發(fā)包方擅自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項的,視為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關系,不影響承包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發(fā)包人進行正常的結算。

        六、施工準備工作

        14.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4.1 承包人應編制本工程和專用條款約定的單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

        14.2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和時間(專用條款無明確時間約定的則應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專用條款約定的單項工程圖紙后14天內)編制并向工程師提交單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工程師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專用條款無明確時間約定的則應在工程師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后14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的,應視為同意。

        14.3 工程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或橫道圖兩種方法編制,并應包括每季(或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14.4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

        14.5 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進度不符合已經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在承包人無任何理由取得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則承包人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對工程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改進措施,提交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修改后的工程進度計劃,仍應保證本工程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進措施提出索賠款項。

        14.6 承包人應隨工程進度計劃向工程師提交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時間間隔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的工程用款計劃,以備工程師查閱。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還應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計劃。

        15.施工準備

        15.1 承包人應對全部現場作業(yè)、所有施工方式和全部工程的適應性、穩(wěn)妥性和安全性負責,但不對設計、標準/規(guī)范原因的適應性、穩(wěn)妥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如果合同明確約定全部或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則盡管有工程師的批準,承包人仍應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全部責任。

        15.2 承包人在查閱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責任對圖紙、標準/規(guī)范或其他資料進行復核。如發(fā)現其中有任何差錯、遺漏或缺陷,應在有關工程開工前及時書面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應立即就此作出決定。

        15.3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研究和分析發(fā)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質、氣象等資料。承包人應對其對該資料的理解、判斷和應用負責。

        15.4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視為已研究和察看工地及其四周環(huán)境;已清楚知道關于通往工地的現有道路或其他聯(lián)絡方法、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質、損毀物業(yè)的危險、挖掘的材料的性質、進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質、所需的住宿;已取得影響其簽訂合同及進行本工程施工的資料。承包人不得以對上述事項了解不夠充分而向發(fā)包人索賠,并免除其根據合同約定須承擔的責任。

        15.5 在施工期間,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屬于不可抗力、憑以往經驗無法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的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但是,對于合同已經明確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均視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時已預見其影響因素并已在合同報價中計入由其影響而可能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對于合同未明確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發(fā)生之前,工程師已經指示承包人有可能發(fā)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導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負責。

        15.6 承包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在勘察設計資料和發(fā)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對現場存在的管線等地下構筑物作進一步調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對施工影響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中作出充分的考慮。

        15.7 發(fā)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標高,并對其真實準確性負責,承包人應在工程放線前對其準確性進行驗證,負責保護一切基準點、標樁和其他有關標志。承包人在實施過程中由于這幾項基準中的某項錯誤必然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承包人按上述基準負責對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確定位,糾正在工程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定線中的任何錯誤,并提供與此有關的各種必需的儀器、用具和人員。工程師對放樣、準線或標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對其準確性所負的責任。

        15.8 發(fā)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承包人進行本工程施工。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進展受到影響,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9 發(fā)包人未能按期辦妥土地征用和拆遷手續(xù),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通知后,應按工程師的指示及時調整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中的各項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順序,以便能夠繼續(xù)施工或者對施工人員和施工機械及時進行調整,以避免停工損失的發(fā)生。發(fā)包人未能按期辦妥土地征用和拆遷手續(xù),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10 征地紅線內的工程用地,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經發(fā)包人批準,可免費提供給承包人作施工臨時用地。紅線范圍外的臨時占地的租用,由發(fā)包人根據開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順序,分期辦理租用手續(xù),并通知承包人使用。紅線外的臨時占地租用費用由發(fā)包人支付(合同另有約定除外)。臨時用地租用完畢后,承包人應自費恢復臨時用地的使用條件。

        七、開工、暫時停工、工期及延誤

        16.開工及延期

        16.1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發(fā)出開工通知書,承包人應當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的施工。

        16.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少于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師提出開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師應在接到開工延期要求后48小時內確認,報發(fā)包人批準后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同意開工延期或逾期未予答復的,開工延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工程師不同意開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開工延期要求,開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順延。

        16.3 因發(fā)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開工并相應順延工期。因延期開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

        17.暫停施工和復工

        17.1 工程師可以隨時指示承包人暫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在發(fā)出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指令暫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妥善地保護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7.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在費用和工期上發(fā)包人不予補償:

        (1)因承包人某種失誤或違約造成的,或應由承包人負責的必要停工;

        (2)承包人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調整部署,或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3)因現場氣候條件(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導致的必要停工。

        17.3 因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的行為或失誤造成停工,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7.4 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令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暫停施工之日起63天內,工程師未發(fā)出復工令,并且該暫停施工不在17.2款范圍之內,承包人可向工程師發(fā)出書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該通知后14天內準許暫停施工的工程繼續(xù)施工。在上述期限內未得到準許,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選擇(但并非必須):

        (1)當此項停工僅影響本工程的一部分時,承包人有權將該部分工程從合同中取消,同時將此事通知發(fā)包人;

        (2)當此項停工影響整個工程時,承包人有權根據通用條款第32條的約定將此項停工視為違約事件,并終止對本合同的承包。

        17.5 在工程師發(fā)出復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師應聯(lián)合對受暫時停工影響的工程、生產設備和材料進行檢查。承包人應負責修復在暫停期間發(fā)生的工程、設備或材料的任何變質、缺陷或損壞。

        18.工期及延誤

        18.1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單項工程必須按照合同訂明的時間或各段時間完成,或于根據18.2款的約定的延長期限內完成。

        18.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1)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fā)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能按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變更;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遇不可抗力;

       。7)合同條款已明確約定或工程師同意的其他工期順延情況。

        18.3 承包人在夜間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進行工程施工應經工程師的`認可,并遵守當地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或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但是為了搶救生命、保護財產或為了工程的安全、質量而絕對必要的作業(yè),不必事先經工程師的許可。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師報告。

        18.4 施工中發(fā)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xié)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xié)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fā)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由于承包人科學合理組織施工,使工程提前竣工,發(fā)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獎勵雙方在專用條款約定。(即:提前時間=工期+批準的延長工期-實際工期)

        18.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18.1款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應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發(fā)包人支付專用條款約定的延期損失賠償費。延期時間以交接證書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期超過竣工日期的天數扣除已批準的延長工期計算(即:延期時間=實際工期-工期-批準的延長工期)。

        18.6 如果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對本工程中某單項工程簽發(fā)了交接證書,且交接證書中寫明的實際竣工日期并未延誤,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產生了工期延誤,則本工程的延期損失賠償費應予減少。減少的幅度按已簽發(fā)交接證書的單項工程的價值占本工程價值的比例計算,但專用條款約定的延期損失賠償費限額不應受此影響。

        八、材料、設備供應

        19.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19.1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在專用條款中列出相應材料設備清單。材料設備清單中應當約定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發(fā)包人應按材料設備清單中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發(fā)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雙方在工程師的見證下驗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點和方式堆放。

        19.2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負責保管,發(fā)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fā)生的丟失或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如發(fā)包人未按19.1款通知承包人驗收交接,則承包人不負責保管,發(fā)生的丟失或損壞由發(fā)包人負責。

        19.3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專用條款列出的材料設備清單中的約定不符時,發(fā)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不符合約定,由發(fā)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合約定,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fā)包人負責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經發(fā)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為代換,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4)材料設備的到貨地點不符合約定,由發(fā)包人負責運至材料設備清單約定的地點;

       。5)材料設備供應數量不符合約定,多于清單中約定的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負責運出施工場地,少于清單中約定數量時由發(fā)包人負責補齊;

        (6)材料設備到貨交接時間不符合約定,早于約定時間的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產生的保管費用,遲于約定時間給承包人造成損失和(或)導致工期延誤的,發(fā)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9.4 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結算方式,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0.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0.1 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應符合設計、有關標準/規(guī)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承包人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fā)包人,雙方在工程師的見證下進行聯(lián)合驗收。

        20.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規(guī)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設計、標準/規(guī)范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的材料設備,則應按工程師的指令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0.3 如承包人不執(zhí)行20.2款工程師的指令,則發(fā)包人有權雇傭他人執(zhí)行該指令,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所有因此產生或伴隨產生的費用,由工程師與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后由發(fā)包人從承包人處收回,也可以從任何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費用。

        20.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向工程師提出申請,經工程師確認報發(fā)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減的合同價款和產生的費用承擔發(fā)、承包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

        20.5 承包人應負責其采購的所有材料設備的包裝、運輸、接收、裝卸、存儲和保護,并承擔因貨物運輸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責任。

        20.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fā)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家或供應商。

        21.材料設備的檢驗

        21.1 本工程一切材料設備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在工程師的監(jiān)督、見證下,由承包人負責取樣并送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1.2 材料設備的檢驗時間和地點、取樣辦法、檢驗頻次和內容由承包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提出,報工程師確認后施行。

        21.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以外,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試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的檢驗試驗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21.4 如工程師認為需要可要求對材料設備進行再次檢驗。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再次檢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如再次檢驗結果不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再次檢驗結果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則檢驗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21.5 工程師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均應能進入施工現場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上述場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協(xié)助。

        九、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2.工程質量和檢驗

        22.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的評定應以本合同約定的標準/規(guī)范為依據。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2.2 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該體系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工程師有權對體系的任何方面進行審查。在每一設計和實施階段開始前,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貫徹要求的文件。遵守質量保證體系不應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義務和職責。

        22.3 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編制和審查施工技術方案,確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術措施,制定工程質量保證體系,雖然這些方案和措施由工程師審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責任;

       。2)配備和組織足夠的工程質量控制和檢驗人員,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包括承包人、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使其不低于標準/規(guī)范、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標準;

       。4)組織并參加所有工程的驗收工作,包括隱蔽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組織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負責組織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擔缺陷責任期的工程保修責任;

        因承包人在質量控制方面的責任造成的工程損壞,由承包人自行修復,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發(fā)包人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2.4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的指令施工,并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2.5 沒有工程師的批準,任何工程均不得隱蔽。當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備隱蔽條件時,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告知檢驗的時間、內容和地點,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隱蔽工程進行檢驗,并為工程師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和協(xié)助。工程師應按時參加隱蔽工程的檢驗,不得無故拖延,除非認為沒有必要檢驗,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約定時間后12小時內,工程師未能到場對隱蔽工程進行檢驗,承包人即可自行檢驗,在如實作出隱蔽驗收報告后進行隱蔽,事后工程師應予認可。工程師在組織隱蔽工程驗收時,應通知發(fā)包人及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參加。

        22.6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如檢驗合格,則發(fā)包人承擔因此發(fā)生的全部增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如檢驗不合格,則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檢驗合格,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2.7 如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約定本工程需要試車的,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試車的內容和費用承擔。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一致。

        22.8 本工程試車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告知試車的時間、內容和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工程師應按時參加試車,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如在試車時間后12小時內,工程師未能到場參加試車,應認可承包人所作的試車記錄。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通知承包人,告知試車的時間、內容、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3)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fā)包人負責,如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22.9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試車中的責任如下: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人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如該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則承包人負責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和重新安裝并承擔有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如該設備由發(fā)包人采購的,則發(fā)包人負責修理或重新購置,并由承包人進行拆除和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有關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有關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后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xù)。

       。5)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或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fā)包人承擔。

        23.安全文明施工

        23.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yè)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發(fā)生的費用。

        23.2 發(fā)包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施工企業(yè)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發(fā)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施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fā)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fā)生的費用。

        23.3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臨街交通要道、放射、毒害性環(huán)境中施工及實施爆破作業(yè)、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fā)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3.4 承包人應將其作業(yè)限制在現場內。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持現場沒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存放和處理材料設備和承包人裝備,及時從現場清除并運走任何殘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23.5 承包人應確保安全文明施工費用?顚S,不得挪作他用。隨時接受行業(yè)主管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的投入與使用進行監(jiān)督檢查,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全部用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3.6 發(fā)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fā)生的費用。發(fā)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3.7 在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基礎上,應爭取達到省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青島市標準化示范工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4.工程的保護

        24.1 從開工之日起,承包人應全面負責照管本工程及將用于和安裝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直到本工程交接證書簽發(fā)之日止。此后上述照管責任及交給發(fā)包人。如果在整個工程交接證書頒發(fā)前,已就其中任何單項工程頒發(fā)了交接證書,則從交接證書簽發(fā)之日起承包人無需對該單項工程負責保護,而轉由發(fā)包人負責。但是,承包人對其在缺陷責任期內承擔的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將用于和安裝在工程中的材料、設備的照管負責,直到該工程完工為止。

        24.2 承包人在負責照管期間,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設備、裝備、臨時工程的破壞,承包人均應自費彌補上述損壞、損失或損傷,以使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24.3 對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負保護責任,任何其他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對其使用或在其基礎上施工,必須得到承包人的許可。對工程師確認因承包人保護措施不當造成的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對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損壞由負責人負責修復。

        十、合同價款、工程量確認和工程款支付

        25.合同價款及調整

        25.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依據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在合同中約定。合同價款在合同中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25.2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單價合同;

        (2)固定總價合同;

       。3)可調價格合同。

        25.3 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宜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構成合同價款的綜合單價一經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確定后不作調整。只有當發(fā)生合同價格風險范圍以外的事件,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調整綜合單價。若專用條款中無約定,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幅度超出10%時,其超出10%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或收益。合同工期較短且工程合同總價較低的工程,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總價一經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確定后不作調整。只有當發(fā)生合同價格風險范圍以外的事件,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按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格風險范圍外有關費用的計算方法,調整合同價款。若專用條款中無約定,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幅度超出10%或因價格變動導致工程價款增減幅度超出合同總價的10%時,其超出約定幅度部分由發(fā)包人承擔?烧{價格合同。發(fā)承包雙方可根據專用條款內約定的調整方法對合同價款作調整。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fā)布的指導價調整;

       。3)經批準的設計變更;

       。4)發(fā)包人更改經審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修正錯誤除外)造成費用增加;

        (5)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調整因素。

        25.4 合同簽訂后,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改變對合同價款產生影響的,25.2中所列三種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25.5 工程量清單有漏項、多余項目或清單工程量有誤,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師確認后,合同價款可按第29.2條約定方法作調整。

        25.6 承包人應當在合同價款可調整因素出現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方法及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并報經發(fā)包人同意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5.7 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價款的材料或設備,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材料、設備名稱及其暫定價。暫定價不作為結算的依據。

        25.8 列入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在明確后14天內,由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報書面價格確認通知,發(fā)包人自接到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否則視為該價格已認可。合同價款按照確定的價格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25.9 指定分包工程或簽訂合同時不能確定價款的工程,發(fā)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名稱及其暫定金額。暫定金額不作為結算的依據。

        25.10 暫定金額應當在相關工程施工前確定。承包人應編制預算書報工程師審核、報發(fā)包人批準確定暫定金額。有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應當進行招標的,通過招標形式確定暫定金額。

        25.11 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受發(fā)包人要求的7天內就用工數量和單價、機械臺班數量和單價、使用材料和金額等向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提出施工簽證,發(fā)包人或工程師簽證后施工,如發(fā)包人或工程師未簽證,承包人施工后發(fā)生爭議的,責任由承包人自負。

        25.12 第25條中有關合同價款及調整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確認,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26.工程量的確認

        26.1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采用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26.2 發(fā)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根據本工程的設計提供的預計工程量,他們不能作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應予完成工程的實際和準確的工程量。

        26.3 承包人應根據本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師提交計量報告,工程師應在收到計量報告后7天內對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進行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時參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詳細資料和必要協(xié)助。

        26.4 需要使用記錄和圖紙進行計量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工作過程中準備好該工程的記錄和圖紙,并提交給工程師,然后按約定的時間與工程師一起審查和確認有關記錄和圖紙。如果雙方均同意時,則雙方應在上述記錄和圖紙上簽字確認,并據此進行計量。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對上述圖紙和記錄的審查確認,則應認為工程師對這些記錄和圖紙通過計量核實后的確定是正確無誤的。

        26.5 計量的結果:

        (1)如承包人未按26.3款的約定參加計量,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應認為是有效的。

       。2)如工程師未在26.3款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計量,則承包人提交的計量報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

        (3)如工程師未按26.3款約定的時間內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由他批準的計量結果無效。

       。4)對于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5)如承包人對工程師計量的結果不予同意,則承包人應在收到上述結果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申辯,申明承包人認為上述結果中不正確的方面。工程師收到上述申辯后,應重新檢查其對有關工程量或有關記錄、圖紙的計量,或予以確認,或將其修改。

        26.6 第26條中有關工程量計量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確認。

        27.工程款支付

        27.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fā)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fā)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7.2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工程預付款扣回的起扣點和扣回比例。在未達到起扣點之前,預付款不予扣回;達到起扣點之后,預付款按約定比例根據工程進度分期從期中支付款中扣回。

        27.3 不實行工程預付款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撥付時間和數額。

        27.4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辦理期中結算的時間間隔和要求,并按此約定辦理期中結算;無時間間隔約定的,則按月辦理期中結算。

        27.5 承包人應按27.4款約定向工程師提交由其項目經理簽署的期中結算書,期中結算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自開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的工程;

       。2)自開工至上期已實際結算的工程價款;

       。3)本期應結算的工程價款;

       。4)根據合同約定,本期應結算追加合同價款及費用;

        (5)根據合同約定,本期應扣除的價款及費用。

        27.6 工程師應在收到期中結算書后14日內簽發(fā)期中支付證書,簽發(fā)時應寫明工程師認為應該到期結算的價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價款并報發(fā)包人批準。如果該期應結算的價款經扣留和扣回后款額少于專用條款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額,則工程師可不簽發(fā)支付證書,該期工程價款將按期結轉,直到累計應支付的款額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額為止。累計期中支付金額達到合同價款和追加合同價款總額的90%時暫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結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質量缺陷保修書》約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質量缺陷保修金以外,發(fā)包人應將全部結算價款支付給承包人。

        27.7 發(fā)包人應在期中支付證書簽發(fā)之日起7日內將期中支付證書上列明的款項支付給承包人。發(fā)包人超過約定的時間不支付,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fā)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約定付款,可與承包人協(xié)商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fā)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發(fā)包人不按約定辦理期中支付,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xié)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fā)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7.8 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預付、支付計劃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內的,發(fā)包人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預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施工進度支付。

        27.9 第27條中有關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審批之前均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或相應等級的工程造價專業(yè)人員確認,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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