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供用水合同四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用水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供用水合同 篇1
城市供用水合同 (甘肅)
GF—19XX—0501
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水人:
用水人: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zhì)和用水量
。ㄒ唬┯盟刂窞椤S盟闹练秶从盟擞盟畢^(qū)域四周邊界)是
。ǹ芍朴喸攬D作為附件)。
。ǘ┯盟再|(zhì)系用水,執(zhí)行供水價格。
。ㄈ┯盟繛榱⒎矫/日;立方米/月。
。ㄋ模┯嬞M總水表安裝地點為:(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表共具,注冊號為。
第二條供水方式和質(zhì)量
。ㄒ唬┰诤贤行趦(nèi),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ǘ┯盟瞬荒荛g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ㄈ┕┧吮WC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水質(zhì)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ㄋ模┕┧吮WC在計費總水表處的水壓大于等于兆帕;以戶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于等于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計量表;IC卡計量表;或者。安裝時應當?shù)怯涀。供、用水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jīng)當?shù)丶夹g監(jiān)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zhì)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zhì)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表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zhì)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ǘ┕┧畠r格:供水人依據(jù)用水人用水性質(zhì),按照政府(部門)批準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ㄈ┧M結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規(guī)定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月日前交清水費。
2.水費結算采取方式。
第四條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ㄒ唬┕、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
。ǘ┊a(chǎn)權分界點(含計費水表)水源側(cè)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cè)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ǘ┯盟擞馄诓焕U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ㄈ┯盟税徇w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zhì)不間斷供水。除高峰季節(jié)因供水能力不足,經(jīng)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并網(wǎng)作業(yè)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24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ㄆ撸┤绻┧诵枰兏炈砗褪召M周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ò耍⿲τ盟颂岢龅乃碛嬃坎粶剩┧素撠煆秃撕托r。對水表因自然損壞造成的表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于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表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O(jiān)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zhì)向用水人供水。
。ǘ┯袡嘁蠊┧税凑諊业囊(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
。ㄈ┯袡嘞蚬┧颂岢鲞M行計費水表復核和校驗。
。ㄋ模┯袡鄬┧耸绽U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ㄎ澹⿷敯凑蘸贤s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WC計費水表、表井(箱)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ㄆ撸┏l(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xù)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xù);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表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的違約金。
2.由于供水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壓降低、水質(zhì)量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guī)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于半年之內(nèi)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后,供水人應當于48小時內(nèi)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另行辦理新裝手續(xù)。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百分之
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xù),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恢俨梦瘑T會仲裁;
。ǘ┮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供水人: 用水人:
(蓋章) (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供用水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于 市 車城大道三段(國道321線) 街 6號商住樓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于經(jīng)營。該門面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于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yè)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nèi),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乙方不得收轉(zhuǎn)費、裝修材料費和裝修費等。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 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2、在租賃期內(nèi),因租賃門面所產(chǎn)生的水、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地面費、管理費、維修費、政府對租賃物征收的有關稅項、及經(jīng)營活動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負責自行承擔。乙方負責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乙方應如期足額繳交上述應繳費用,如因乙方欠費造成向甲方追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要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拆穿門面之間的墻壁,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拆通一墻壁,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5000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拆通二墻壁,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10000 元人民幣,大寫圓整。若拆除,期滿不續(xù)租,其裝修材料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復原貌。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5、租金按年計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20日前將本年度租金以現(xiàn)金或轉(zhuǎn)帳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6、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diào)整,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為 元,第三年為 元,第四年為 元,………)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yè)經(jīng)營。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xù)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后10日內(nèi)搬離。乙方不得收轉(zhuǎn)費、裝修材料費和裝修費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jù)營業(yè)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jīng)營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jīng)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xié)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xù)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xù)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xié)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10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nèi),未經(jīng)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jīng)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nèi)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nèi),未經(jīng)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zhuǎn)租或轉(zhuǎn)讓承租房屋的。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非法經(jīng)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1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范圍內(nèi)的土地與第三方發(fā)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范圍內(nèi)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yè)超過10天的。
(3)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nèi),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臺風、洪水、戰(zhàn)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jīng)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
經(jīng)濟損失。
2、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jīng)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jīng)濟損失。
十、房屋返還時的狀態(tài)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xù)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日內(nèi)應返還該房屋,未經(jīng)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jīng)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xù)。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xù)。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nèi)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供用水合同 篇3
NJF-20xx-0501
南京市供用水合同
。20xx版)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為明確供用水雙方在供應和使用自來水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jīng)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和計量器具
。ㄒ唬┯盟刂罚 。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是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ǘ┯盟挠嬃科骶邽椋 計量水表或流量儀(以下簡稱水表)。
。ㄈ┧砉Q流量為 立方米/時。
(四)水表安裝地點為: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ㄎ澹┌惭b水表共 具,注冊號分別為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zhì)量
。ㄒ唬┰诤贤行趦(nèi),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不得隨意停止供水。
。ǘ┯盟瞬荒荛g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ㄈ┕┧吮WC供水管網(wǎng)水質(zhì)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ㄋ模┎扇≈苯庸┧绞降,供水人應保證計費總水表的水壓不少于 兆帕;以戶表方式計費的,應保證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的水壓不少于 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安裝水表時應當注冊登記。供、用水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
2、用水按照用水性質(zhì)實行分類計量。不同性質(zhì)用水共用一具水表時,用水人應按規(guī)定申請分裝水表。未實施分裝的,供水人按物價部門有關混合用水的規(guī)定來計收水費。
。ǘ┯盟再|(zhì)和到戶價格:用水性質(zhì)按實核定。到戶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供水分類及價格標準收取。
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1、供水人采取 月(按月或隔月)抄驗表,用水人應在抄表后一個月內(nèi)繳清水費。
2、水費結算采取 方式。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
。ㄒ唬┕⒂盟O施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外閥門)。無外閥門的為
(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水源側(cè)的管道和設施(含水表)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cè)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托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藨獔(zhí)行國家、省、市供水、節(jié)水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
。ǘ┍O(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三)因用水人責任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下列第 種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四)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zhì)不間斷供水。除高峰季節(jié)因供水能力不足,經(jīng)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并網(wǎng)作業(yè)施工造成的降壓、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告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降壓、停水和水質(zhì)異常除外。
(五)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 24小時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行現(xiàn)場搶修。
(六)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計費水表和收費周期時,應當提前半個月通知用水人。
(七)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水表實施周期性檢定、到期輪換。
。ò耍┯盟颂岢鲇嬞M水表計量不準的.,由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通過計量認證的機構檢測。計費水表因自然損壞或質(zhì)量問題造成計量不準的,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并可根據(jù)下列第 種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檢驗費用由供水人承擔。計費水表校驗結果正常的,校驗費用由用水人承擔。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盟藨獔(zhí)執(zhí)行國家、省、市供水、節(jié)水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
。ǘ┍O(jiān)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zhì)向用水人供水。
。ㄈ┯袡嘁蠊┧税凑諊乙(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檢定。
。ㄋ模┯袡鄬┧耸绽U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ㄎ澹⿷敯凑蘸贤s定時間向供水人交水費。
。┡浜瞎┧顺灡,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動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ň牛┯捎谟盟擞盟吭黾,連續(xù) 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增容手續(xù)。
。ㄊ┯盟税l(fā)生變化時,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ㄒ唬┕┧诉`約責任
1、因供水人責任造成停水、水壓降低、水質(zhì)量事故,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 %的違約金。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供水人抄錯表而多收水費的,應當予以退還,并支付多收水費 %的違約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水壓降低、水質(zhì)量事故的,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違約責任
1、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除應補足應繳納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水費數(shù)額的 %違約金。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向第三人轉(zhuǎn)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齊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應繳水費 %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xù),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每次延續(xù)期限為一年。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通過 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者調(diào)解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 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蓋 章) (蓋 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ê 字) (簽 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 字) (簽 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用水合同 篇4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用水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人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平方米】。
1.2計費水表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裝計費水表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供水人通過XX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三條水費結算
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供水人按照XX市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供水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水費結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12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滿12各月的,已實際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第四條供水設施
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產(chǎn)權分界點(含計費水表)水源側(cè)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cè)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單位有償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水人權利義務
5.1在供電部門正常供電的情況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5.4如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
5.5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條用水人權利義務
6.1用水人應當在通水前支付有關工程其他費用。
6.2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6.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
第七條水表
7.1用水人應保證計費水表、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7.2除發(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7.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
7.4用水人有保護水表的義務,對水表計量有異議的,經(jīng)質(zhì)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量驗定機構鑒定,如計量誤差未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用水人支付;如誤差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xù)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xù);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表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八條節(jié)約用水
對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過水務行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的用水人,對超計劃用水額除正常交納水費外,還應當交納加價水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罷工)或緊急避
險的原因,或政府行為,或供水設施損壞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公告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
9.2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于半年之內(nèi)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后,供水人應當于48小時內(nèi)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另行辦理新裝手續(xù)。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或向其它用水人轉(zhuǎn)供水;或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3】用水人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外,應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通知送達
根據(jù)本合同要求所發(fā)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用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fā)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用水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供、用水雙方協(xié)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圍(即用水人用水區(qū)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平方米】。
1.2計費水表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裝計費水表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供水人通過XX市公共供水管網(wǎng)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zhì)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三條水費結算
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jù)。供水人按照XX市人民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供水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遇水價調(diào)整時,按照調(diào)價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驗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水費結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可根據(jù)用水人上12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滿12各月的,已實際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第四條供水設施
供、用水設施產(chǎn)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水表處。以戶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筑物前閥門處。產(chǎn)權分界點(含計費水表)水源側(cè)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chǎn)權分界點另側(cè)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單位有償維護管理。
第五條供水人權利義務
5.1在供電部門正常供電的情況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監(jiān)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zhì)、用水四至范圍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5.4如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表和供水設施。
5.5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xiàn)場搶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
六條用水人權利義務
6.1用水人應當在通水前支付有關工程其他費用。
6.2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復核。
6.3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zhuǎn)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
第七條水表
7.1用水人應保證計費水表、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xié)助做好水表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7.2除發(fā)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nèi)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fā)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后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7.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對計費水表進行周期檢定。
7.4用水人有保護水表的義務,對水表計量有異議的,經(jīng)質(zhì)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量驗定機構鑒定,如計量誤差未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用水人支付;如誤差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xù)半年超過水表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xù);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表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八條節(jié)約用水
對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過水務行政部門規(guī)定標準的用水人,對超計劃用水額除正常交納水費外,還應當交納加價水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罷工)或緊急避險的原因,或政府行為,或供水設施損壞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公告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
9.2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于半年之內(nèi)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后,供水人應當于48小時內(nèi)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后,另行辦理新裝手續(xù)。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zhì);或向其它用水人轉(zhuǎn)供水;或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xù)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
3】用水人將自備水源或鍋爐以及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各種設施與供水管網(wǎng)連接,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外,應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通知送達
根據(jù)本合同要求所發(fā)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用水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fā)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簽訂。
供水人(蓋章):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定,補充協(xié)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于20xx年月日簽訂。
供水人(蓋章):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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