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關于司法考試經濟法口訣大全
一、 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
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鮮期積歇債轉季(辛棄疾血債傳記)
1、 銷售鮮活商品;
2、 處理有效期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商品;
3、 季節(jié)性降價;
4、 因清償債務、轉業(yè)、歇業(yè)降價銷售商品。
二、解除勞動合同和無效勞動合同情形
三書三試保酬報費效章(三叔三審報酬報廢小張)
1、協(xié)商解除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總結: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預告解除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谖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苡萌藛挝坏囊(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菀蛴萌藛挝贿^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薹伞⑿姓ㄒ(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⑦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效刑兼職試章職弊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規(guī)章規(guī)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用人單位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五、試用期條款:
311 132 36 合8單地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總結: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否則不足并支付賠償金。
六、不得解除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預告解除和裁員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還可以及時解除:
病、孕婦、15+5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社會責任:十五加五,一不得解除二不得終止。)
七、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退十二
(1)協(xié)商訂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法定強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雙十);
、圻B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無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單位享有法定解除權的情形,勞動者有過錯;以及非工傷和不勝任工作兩種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3)還有一種推定簽訂:超過一年不簽書面合同,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
八、勞動合同履行中的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足地加償、足低加長50%--100%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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